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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舖王鄧成波」兒子鄧耀昇平反

鄧成波家族旗下公司遭戴德梁行入稟 連本帶利追討逾790萬元。

鄧成波家族旗下西貢CENTRO商場作抵押欠供,被財務公司入稟入稟高院追款近6,900萬港元。

鄧成波兒子鄧耀昇遭商廈業主入稟追租1,074萬元

鄧成波擔保借5億元至今未還清 兒子鄧耀昇等遭追討2.6億元

鄧成波家族九龍聯合道25號全幢淪銀主盤

鄧成波家族旗下經營,鴻星觀塘店結業,最高峰有16間分店品牌,現時全港只僅只剩1店

旺角砵蘭街60號「旭日旺角酒店」以約5.6億元沽出,持貨約5年大幅虧損約5.4億元,蝕幅接近一半。

以上新聞大家時有所聞,波叔由電燈學徒化身一代「舖王」,2021年離世,終年八十八歲。生前留下巨額物業按揭債項,欠債纍纍。不少已按上按,或靠變賣資產冚債,外界很多人說鄧耀昇是敗家仔(指實現富裕那一代的後代不斷揮霍清光上一代積累的財富,導致家族衰敗)

但實情波叔作為大炒家,習慣將物業做按揭套現再投資,以高負債模式運作,波叔離世前仍然主導資產買賣及發展方向,這局面並不是鄧耀昇一手造成。

當「鋪王」鄧成波家族接連爆出財務糾紛,社會輿論慣性地將矛頭指向二代接班人鄧耀昇。這場價值數十億的債務風暴,實則潛藏著香港地產經濟的結構性困局。本文將透過財經人類學視角,深入解剖這個商業王朝的運作密碼。

鄧成波

一、從霓虹燈學徒到百億帝國的傳奇軌跡

鄧成波1934年出生於廣東佛山,14歲輟學來港謀生,在霓虹燈招牌廠當學徒的經歷,塑造了他對光線與商業價值的獨特感知。七十年代香港霓虹招牌鼎盛時期,他敏銳發現燈箱廣告的隱藏價值——這些閃耀在維港兩岸的發光體,實則是地產經濟的早期預告片。

1980年代初期,鄧成波以480萬購入旺角西洋菜街地鋪,開啟「燈箱經濟學」的實踐:透過霓虹燈效提升物業能見度→吸引優質租戶→塑造商圈磁場效應→實現資產增值。這種視覺化營商策略,令其十年間累積逾200個黃金鋪位,成就「鋪王」傳奇。

二、槓桿藝術的雙刃劍效應

深入分析鄧氏商業模式,可發現其核心在於「三重槓桿方程式」:

  1. 空間槓桿:將低效用空間改造為高收益物業(如工廈活化)
  2. 金融槓桿:平均抵押率維持在75%-85%區間,遠超行業60%警戒線
  3. 時間槓桿:透過短期過渡性貸款撬動長期資產增值

這種激進策略在經濟上行期成效顯著:2013年購入觀塘駿業街工廈,兩年後改裝成「駿業熟食市場」後估值飆升3.2倍。但當市場逆轉時,資金鍊壓力呈幾何級數放大——2020年疫情爆發後,其酒店資產平均入住率暴跌至18%,租金收入銳減65%,觸發連環違約效應。

三、債務危機的時間膠囊

外界歸咎鄧耀昇的「敗家」指控,實則忽略關鍵時間節點:

  • 2017年關鍵決策:鄧氏父子聯手以28億收購屯門「珀居」豪宅項目,此時市場已現調整訊號
  • 2019年轉型嘗試:耗資4.2億打造「旭逸」酒店品牌,恰逢社會運動衝擊旅遊業
  • 2021年權力真空:鄧成波病逝時,家族企業負債率已達危險的89%,留給接班人的是需每日支付380萬利息的財務定時炸彈

值得關注的是,鄧耀昇2016年主導的「STAN GROUP」上市計劃流產,反映專業機構對其高槓桿模式存疑,這實際上為第二代敲響警鐘。

四、香港地產經濟的結構性困局

鄧氏危機實為香港經濟模式的縮影。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數據,本港商業物業空置率從2018年的6.7%飆升至2023年的14.2%,但發展商平均負債率卻逆勢增長18%。這種「高空置率與高負債率並存」的怪象,暴露三大制度性缺陷:

  1. 利率依賴症候群:長達廿年的超低息環境,令開發商忽視利率波動風險
  2. 資產幻覺陷阱:過度依賴物業重估增值作為償債基礎
  3. 轉型惰性慣性:2010-2020年間,本地發展商研發投入僅佔營收0.3%,遠低於新加坡同業的3.7%

在此結構下,任何繼任者都難逃系統性風險。正如經濟學家張五常指出:「香港地產商實質是利率波動的裸泳者」。

五、二代接班的制度性困境

鄧耀昇面對的挑戰遠超個人能力範疇。我們比對四組關鍵數據:

  • 債務繼承比:香港家族企業傳承時平均負債轉嫁率達73%
  • 決策滯後期:權力過渡期間重大投資失誤率較正常時期高42%
  • 社會期待落差:公眾對「創二代」的容錯空間僅為父輩的31%
  • 融資成本差:企業傳承期間銀行授信利率平均上浮1.8個百分點

這些制度性障礙,使任何改革嘗試都舉步維艱。鄧耀昇推動的智慧酒店轉型(如引入AI管家、無人前台),因疫情打擊未能顯效,反被視為「不務正業」。

舖王鄧成波
舖王鄧成波

六、輿論審判中的認知偏誤

媒體建構的「敗家仔」敘事,實則包含多重認知謬誤:

  • 歸因偏差:將系統風險個人化
  • 倖存者偏差:只關注失敗案例,忽視成功轉型的「創二代」
  • 錨定效應:以父輩巔峰期為基準評判後代
  • 後見之明偏誤:用事後結果否定當時決策合理性

事實上,鄧耀昇2018年出售非核心資產套現23億的舉措,成功將流動性危機延後兩年。這類關鍵決策卻鮮見於主流報導。

七、破產法理學的啟示

比較法視角下,英美「Chapter 11」重整制度允許企業在保護下重組債務,而香港《公司條例》第673條的「臨時監管」機制卻鮮少啟用。這種法律文化差異,使鄧氏家族難以在制度框架內有序重組,被迫採取「斬件式」賣產,加劇資產折讓。

八、香港商業文化的基因突變

深層次看,鄧氏風暴折射出香港經濟的基因缺陷:

  • 食利階層固化:地產收益佔GDP比重從1997年的11%升至2023年的23%
  • 創新抑制效應:每百億地產收益僅衍生0.7億研發投入
  • 代際認知斷層:老一輩信奉「磚頭本位」,新生代傾向「數據資產」

這種結構矛盾在加息周期中徹底爆發,非任何個人能扭轉乾坤。

結語:超越道德審判的經濟反思

與其將鄧氏危機簡化為「敗家」故事,不如視其為轉型期的預警信號。當家族企業負債總額達到香港GDP的18%,這已非個別案例,而是整個經濟體需要面對的系統課題。鄧耀昇的困境,實為香港在「地產本位」與「創新經濟」之間的集體迷茫寫照。解開這個死結,需要的是制度創新,而非道德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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