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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放盤

港燈電力

港燈電力
基礎資料
職能: 為港島、蒲台島、鴨脷洲及南丫島供應電力
地址:  香港北角城市花園道28號電燈中心9樓
電話:   2555 4999 (緊急事故聯絡) 2887 3411 (客戶服務)
電郵:  cs@hkelectric.com
網站: https://www.hkelectric.com/

關於香港電燈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英語:The Hongkong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簡稱:港燈),成立於1890年,屬港燈電力投資成員之一。 是現時香港兩間電力供應商之一(另一間為中華電力),負責供電予香港島(包括附近的小島嶼)、蒲台島鴨脷洲南丫島,也是這些地區唯一的電力供應商。發電設施設在南丫島,總發電量為3,737兆瓦。固定資產479億港元。

2011年2月16日,港燈的母公司開始為配合未來業務發展方向而正式將英文名改為電能實業有限公司。電能實業的意思,除了包括電力及能源,亦反映公司實幹及有實力之意。

電壓是多少

供電電壓為220 伏特單相及 380 伏特三相50 赫茲交流電。

中電港燈分別

香 港 電 燈 有 限 公 司 供 電 給 香 港 島 及 鄰 近 的 鴨 脷 洲 和 南 丫 島 ; 中 華 電 力 有 限 公 司 則 供 電 給 九 龍 和 新 界 , 包 括 大 嶼 山 和 多 個 離 島 。

   中 電 與 港 燈 的 輸 電 系 統 , 由 跨 海 電 纜 連 接 。 聯 網 系 統 除 可 提 供 緊 急 電 力 支 援 外 , 更 可 達 到 節 省 用 戶 開 支 的 目 標 。 這 是 由 於 兩 家 電 力 公 司 可 以 互 輸 能 源 , 減 低 為 應 付 其 他 機 組 出 現 故 障 所 需 的 發 電 量 運 轉 儲 備 , 從 而 更 符 合 經 濟 效 益 。 聯 網 系 統 於 一 九 八 一 年 啓 用 , 目 前 的 總 輸 電 量 為 720 兆 伏 安 (即 720 000 千 伏 安) 。

供電申請

•身份證明文件、買賈合約或租約副本
•以郵寄、傅真或到客戶中心遞交或於網上遞交申請
•按金金額大約相等於60天的估計用电量
•預早1個工作天辦理賬戶轉名
•若物業的電力供應已終止超過四個月•新供電申請要先檢査電力裝置。 合格後:通常可即時接駁电力供應:如电力裝送尚欠妥善,港燈須進行覆驗及收取覆驗費

  1. 客戶可致電 2887 3466 港燈「客戶通」24 小時自動系統電話服務、致電 2887 3411 港燈客戶服務主任或透過港燈網頁 www.hkelectric.com
    查詢申請電力供應手續的資料。關於一般裝置申請電力供應的程序可參閱圖則編號 GCS/2/01。
  2. 客戶須特別注意在 2.4 及 2.5 節內有關「允許負載量」及「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承辦商」的內容。
  3. 客戶可透過下列任何一種方法,免費索取「供電/轉名申請表格」:
    a. 親臨港燈客戶中心,地址為 香港北角城市花園道 28 號 電燈中心 9 樓(近炮台山港鐵站);
    b. 致電 2887 3411 聯絡港燈客戶服務主任;
    c. 於港燈網頁 www.hkelectric.com 下載;
    港燈的「供電則例」列明供電條款及技術規定。客戶可親臨港燈客戶中心或於港燈網頁免費索取港燈的「供電則例」。
  4. 有關填寫供電申請表格的免費諮詢服務,客戶可:
    a. 親臨港燈客戶中心
    b. 致電 2887 3411 聯絡港燈的客戶服務主任。
  5. 已填妥及簽署的「供電/轉名申請表格」須儘早以下列方法交回港燈:
    a. 親臨或郵寄至港燈客戶中心
    b. 傳真至 2510 7667。
  6. 港燈亦接受以電話或在港燈網頁 www.hkelectric.com 以電子表格方式辦理有關新供電或賬戶轉名的申請。
  7. 港燈處理各項申請的所需時間,乃視乎該項申請的類別。一般而言,如現有供電系統可配合供電申請,我們可安排於兩個工作天內為新供電申請安排裝置檢查。但若申請供電予新大廈、建築地盤及寮屋;或申請較大負荷的供電(例如三相電力供應)等,則客戶須及早通知港燈(詳情請參閱本「指南」第三章)。如毋須裝置檢查,客戶可辦理賬戶轉名申請,我們可於下一個工作天內接駁電力。
  8. 如申請供電的地點未有電力供應,或現有的供電設備未能提供客戶所需的電力要求,港燈將籌劃安裝額外供電設備,以滿足有關需求。在此情況下,供應電力的所需時間可能會較長。
  9. 如供電設備須設置在政府地、公路或私人產業上,港燈須在安裝供電設備前,向政府有關部門或業主申請許可證或同意書。該項申請有可能延長供應電力的所需時間。這情況實非港燈所能控制,但我們仍會不時向客戶提供可供應電力的最佳估計日期。
  10. 港燈將通知客戶有關供電申請的「申請書編號」,以備日後往來函件及查詢有關供電申請時所引用。
  11. 客戶可能需繳交供電的服務費用。

搬入-申請供電/承接賬戶文件及流程

港燈電力賬戶轉名/新戶申請流程
適用情境:搬遷新址、租賃或購置物業需轉移電費賬戶


? 申請方式

  1. 線上辦理
  • 官網提交申請表,直接上傳所需文件電子檔(PDF/JPG格式)。
  • 優點:即時確認,無需等待郵遞。
  1. 線下辦理
  • 郵寄/傳真:填寫表格後連同文件副本寄至港燈客戶中心。
  • 親臨辦理:全港客戶服務中心,即場處理疑問。

? 所需文件清單

  • 申請人身份證明(香港身份證/護照/商業登記證)
  • 物業權證明(三選一):
    ✅ 有效租約副本
    ✅ 買賣合約(樓契)
    ✅ 業主授權書(如代辦)

? 按金計算與退還

  • 金額估算:約60天預期電費(參考舊戶用量或同區標準)
  • 退還條件:結清賬單後,按金將退回至指定銀行賬戶。
  • 提示:可致電客戶熱線估算具體金額。

⏰ 辦理時限與生效

  • 至少提前 1個工作日 申請(建議搬遷前3天辦理)。
  • 賬戶生效日可指定為入住當天,避免斷電。

⚠️ 特殊情況處理(電力中斷逾4個月)

  1. 提交新戶申請後,立即致電港燈預約 電力裝置檢查。
  2. 檢查結果:
  • 合格:當日恢復供電。
  • 需整改:完成維修後通知覆檢,需支付覆驗費(約HKD 400起)。
  1. 建議:提前聯絡持牌電工自查線路,縮短審批時間。

? 重要聯繫方式


小貼士:

  • 舊戶主需結清電費方可完成轉名。
  • 保留申請編號以便追蹤進度。
  • 商業用戶需額外提供公司註冊文件。

透過以上流程,可確保電力無縫銜接,避免搬遷延誤! ?

按金

  1. 客戶須繳交按金作為將來用電之保證。
  2. 按金的金額大約相等於六十天的估計用電量,而該用電量是根據電器負荷和供電總開關額定值而定。
  3. 客戶用現金繳付按金,每年可獲相等於香港匯豐銀行向 $10,000 至$149,999 戶口結餘所提供的儲蓄存款利率之利息。如客戶的賬戶已終止或辨理轉名,將截止計算利息。

搬走 – 結束帳戶 取回按金

•於網上提交電子表格或填妥「终止电力賬戶申請表」並郵寄、傅頁或交回客戶中心
•扣除使用電費後的按金餘額於5個工作天內以支票寄出或存入事主銀行戶口
•請於2個工作天前通知港燈安排終止帳戶

各項查詢服務的地址及電話號碼


申請電力供應、賬戶轉名及查詢電費單:

客戶中心: 北角城市花園道 28 號電燈中心 9 樓
(近炮台山港鐵站)
電話 : 2887 3411
傳真 : 2510 7667
電郵地址: cs@hkelectric.com


客戶裝置檢查查詢及技術諮詢:

客戶裝置
詢問處 :北角城市花園道 28 號電燈中心 9 樓(近炮台山港鐵站)
電話 : 2887 3455
傳真 : 2510 7721


緊急事故聯絡

電話 :(24 小時服務)
2555 4999(廣東話)
2555 4000(英文)

短訊查詢服務 : 6681 3411
「客戶通」24 小時自動系統電話服務 : 2887 3466
「易駁通」24 小時自動系統電話服務 : 2887 3838
網址 : www.hkelectric.com
電郵地址 : mail@hkelectric.com
郵寄地址 : 香港郵政總局郵箱 91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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