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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s fréquemment posées aux employeurs qui embauchent des aides ménagères

僱主招聘外傭常見問題

Table des matières

僱傭合約方面問題

  1. 僱主可否跟外傭同時訂立另一份僱傭合約?

    不可以。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ID 407)是本港所有外傭唯一的正式合約。僱主及傭工私自訂立的任何其他僱傭合約在香港並不能執行。

  2. 「標準僱傭合約」一般為期多久?

    「標準僱傭合約」為期兩年。

  3. 現時與外傭新簽訂的「標準僱傭合約」,規定最低工資為何?

    由2024年9月28日起,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4,990元,適用於所有在2024年9月28日或以後簽訂的合約。所有外傭的工資均應按「標準僱傭合約」上所列的工資支付。僱主不應單方面決定或與其外傭私下達成協議,支付較規定最低工資為低的薪金。虛報或短付外傭工資即屬違法,可遭檢控及被判監禁。

  4. 僱主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嗎?

    《僱傭條例》訂明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的情況,以及終止僱傭合約的限制。

  5. 僱主及外傭如何在「標準僱傭合約」期限屆滿前終止合約?

    僱主及其外傭均可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第10條規定,給予對方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在合約屆滿前終止合約。

    僱主及外傭須於合約終止日期起計的七天內各自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交書面通知,亦須將對方作出關於終止合約的書面確認的副本遞交入境處處長。他們亦可選擇填寫入境處的「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ID 407E)。

    僱主須支付任何未發放的工資及合約規定的款項予外傭,並最好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以獲取付款紀錄備存。僱主如沒有根據《僱傭條例》及「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支付外傭在終止合約時適用的各項法定權益及款項,即屬違法。

    《僱傭條例》訂明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的情況,以及終止僱傭合約的限制。

  6. 在甚麼情況下僱主可以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而終止「標準僱傭合約」?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外傭,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如果外傭在其僱傭有關事宜上: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行為不當;
    欺詐、不忠實;或
    慣常疏忽職責。
    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有在外傭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7. 或外傭可以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而終止「標準僱傭合約」?

    外傭在以下情況,亦可以即時終止「標準僱傭合約」,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到暴力或疾病的危害;
    受僱主苛待;或
    已為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5年,而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法例只容許在特殊情況下即時終止合約,並須有足夠理據支持,否則很可能要面對對方的索償。

  8. 僱主在終止「標準僱傭合約」上有甚麼限制?

    僱主不可在下列情況/因下列原因解僱外傭:
    外傭已證實懷孕及已向僱主發出懷孕通知;
    外傭正在放有薪病假;
    因外傭曾在有關執行《僱傭條例》或因工遭遇意外而進行的法律程序中提供證據或向進行查訊的公職人員提供資料;
    因外傭參與職工會或職工會的活動;或
    未與因工受傷的外傭達成工傷補償的協議之前,或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仍未發出之前。

    僱主如在上述情況/因上述原因解僱外傭,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

  9. 僱主終止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時,須支付甚麼款項給外傭?

    外傭與本地僱員同樣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並可享有「標準僱傭合約」內所載列的權益。
    僱主如欲與外傭終止僱傭合約,須給予外傭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以及其他與終止僱傭合約相關的款項,通常包括:
    任何尚未發放的工資;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及
    其他根據「標準僱傭合約」指定須支付外傭的款項,例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膳食及交通津貼等。

    僱主在終止合約時,可參考勞工處的收據樣本以檢視所需支付的款項。僱主及外傭亦可使用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計算相關金額。

  10. 僱主終止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時,應如何計算外傭的年假薪酬?

    當外傭為同一僱主工作滿12個月後,便可享有有薪年假。有薪年假日數按外傭的受僱年資由7天遞增至14天。
    僱主在終止外傭合約時,須向外傭支付年假薪酬,以代替其未發放的年假。此外,在每一個假期年(即外傭開始受僱後每12個月)內,如外傭已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亦可享有按比例的年假薪酬。請Cliquez ici了解更多有關有薪年假的資訊。

  11. 僱主終止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時,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若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便須支付遣散費。
    如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5年,非因犯嚴重過失或裁員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便須支付長期服務金。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7天,以書面要求外傭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外傭不合理地拒絕,則外傭無權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外傭在同一時間只可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請Cliquez ici了解更多有關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資訊。

  12. 如何計算外傭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月薪 × 2/3)×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不足一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

  13. 僱主或外傭如何就「標準僱傭合約」或《僱傭條例》的事宜尋求意見或協助?

    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設有諮詢服務,幫助僱主及外傭了解他們的僱傭權益。該科亦提供免費調停服務,以解決就《僱傭條例》或僱傭合約引起的申索聲請。如調停未能成功,勞工處會應當事人的要求,按申索金額將個案轉介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或勞資審裁處審理。

    僱主及外傭均可透過勞工處的網頁(https://www.labour.gov.hk/tc/faq/content.htm)及電話諮詢服務(2717 1771 / 2157 9537)獲取有關《僱傭條例》的資料。

  14. 僱主或外傭如何就「標準僱傭合約」或《僱傭條例》的事宜尋求意見或協助?

    勞工處設有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www.eaa.labour.gov.hk),讓求職者(包括外傭)及僱主可便捷地取得與規管職業介紹所有關的資訊,及查核職業介紹所是否持有有效牌照。為提高職業介紹所過往紀錄的透明度,及讓求職者及僱主在使用職業介紹所服務時作出知情的決定,勞工處在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以有系統的方式發布職業介紹所因濫收佣金及無牌經營而被定罪、被撤銷/拒絕續發牌照及被書面警告的紀錄。此外,外傭專題網站et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均備有網上表格,讓僱主及外傭可便捷地就其僱傭權益及職業介紹所事宜作出查詢或投訴。


外傭假期方面問題

外傭假期方面問題
外傭假期方面問題
  1. 根據《僱傭條例》及「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外傭可享有甚麼假期?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6條,外傭可享有《僱傭條例》中訂明的假期:
    休息日;
    法定假日;et
    有薪年假.
    除此之外,「標準僱傭合約」第13條規定,如僱主與傭工續約,傭工必須在新合約生效前,返回其原居地放取不少於7天的有薪/無薪假期(除非事先獲得入境處處長批准在港延期逗留),費用由僱主支付。

    僱主應妥善保存外傭的假期及工資紀錄,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2. 外傭可否在「標準僱傭合約」內訂明的僱主住址以外其他地方留宿?

    不可以。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3條,外傭在港受僱期間必須在合約內訂明的僱主住址工作和居住。僱主須為外傭提供合適及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不適當住宿安排的例子包括:安排外傭睡於擺放在走廊而沒有私人空間的臨時牀鋪,或與異性成人/青少年同住一房間。

  3. 外傭要符合甚麼條件才可享有有薪產假?如何計算產假薪酬?

    女性傭工如符合以下條件,便可享有連續14個星期的有薪產假:
    在所訂定的產假開始前已受僱不少於40星期;
    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例如向僱主出示證實懷孕的醫生證明書;及
    如僱主提出要求,已向僱主遞交醫生證明書說明其預產期。
    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項相等於傭工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請Cliquez ici了解更多有關產假的資訊。
    僱主在正常糧期支付所有產假薪酬後,可透過實報實銷形式向政府申領發還《僱傭條例》下須支付及已支付的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詳情請瀏覽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網站。


外傭懷孕
外傭懷孕

外傭懷孕

  1. 外傭懷孕可以解僱嗎?

    不可以。外傭懷孕並不能作為合法解僱的理由。以下是詳細說明:

    法律明確禁止因懷孕解僱
    《僱傭條例》保障:所有在香港工作的僱員(包括外傭)均受條例保護。若僱主因外傭懷孕而解僱,可能構成「不合理解僱」,僱主需承擔法律責任,包括支付補償金、復職令,甚至刑事罰款,可被檢控。

    《性別歧視條例》:解僱懷孕外傭亦可能構成性別歧視,僱主可能面臨平等機會委員會的調查及訴訟。

  2. 外傭懷孕後的僱主責任

    產假權利:外傭若符合條件(如已連續為僱主工作滿40週),可享有14週產假,期間僱主須支付五分之四工資。
    健康與安全:若懷孕影響工作能力,僱主應根據醫生建議調整工作安排(如避免搬重物),而非直接解僱。

  3. 如外傭懷孕了,外傭的僱主能否指派外傭進行清潔窗戶工作?

    《僱傭條例》規定,僱主不得指派懷孕僱員從事粗重、危險或損害懷孕的工作。若懷孕外傭已向僱主提交醫生證明書,說明她不適宜處理的工作,僱主應該根據有關專業意見,適當地調整懷孕外傭的工作範疇。

    另外,僱主在指派外傭清潔窗戶時,必須遵守「標準僱傭合約」有關清潔外窗的條款,保障外傭職業安全。該條款訂明,當僱主要求外傭清潔窗戶向外的一面,而該窗戶並非位處地面、毗鄰可合理地供外傭安全工作的露台或走廊,則必須符合以下安全措施,外傭方可清潔外窗:
    被清潔的窗戶須已安裝窗花,而該窗花須鎖上或被固定,以防止窗花被開啟;及
    除了手臂外,身體其他部分不得伸出窗外。

  4. 如外傭懷孕了應怎麼辦?

    懷孕的外傭應按時進行產前檢查,確保母嬰健康。你可循以下連結獲取衞生署母嬰健康院及醫院管理局提供的產前檢查服務資訊:
    衞生署母嬰健康院
    醫院管理局
    如外傭希望返回原居地分娩及放取產假,外傭可向僱主提出要求,以便雙方討論及協議有關安排。
    如外傭意外懷孕,可向社會福利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電話:2343 2255)或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電話:2572 2222)獲取諮詢及輔導服務。

  5. Aide domestique étrangère合約期內有權接受免費產前產後檢查嗎?

    可以.Aide domestique étrangère有權與本地居民接受相同公立醫療的免費產前產後檢查。

    Précautions
    僱主應確保外傭的醫療保險涵蓋懷孕相關項目(部分保險可能排除此項),或直接承擔費用。

  6. 在港分娩費用誰負責?

    僱主無需承擔與懷孕相關的費用。

  7. 外傭產假是否獲得工資?

    若外傭受僱滿40週,按正常工資的80%計算(Maternity Leave with Pay)。僱主可透過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發還計劃),就其根據《僱傭條例》須支付並已支付第11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遞交發還產假薪酬申請,以每名僱員80,000元為上限。

  8. 外傭因懷孕或分娩而引致疾病或不能工作,是否可以請假?

    外傭因以上原因最多可以獲得額外4個星期休假。

  9. 外傭因懷孕主動辭職可以嗎?

    若外傭自願離職,雙方可協議終止合約,但需書面記錄並避免脅迫。

  10. 僱主自行添加「懷孕即解約」條款可以嗎?

    標準外傭合約中並無「懷孕即解約」條款,僱主自行添加此類條款可能無效。

  11. 外傭懷孕僱主應採取什麼合法步驟?

    確認外傭懷孕事實:要求提供醫生證明。
    遵守產假規定:安排產假並支付法定薪酬。
    尋求協商:若外傭因健康原因無法工作,可協商雙方同意的解約方案(需書面記錄)。
    Consultez un avis professionnel:如有疑問,聯繫勞工處或法律顧問,避免誤觸法例。

  12. 違法解僱懷孕外傭Qu'est-ce queen conséquence de?

    外傭可向勞工處投訴或入稟勞資審裁處,僱主可能需支付:
    產假薪酬、解僱補償(最高15萬元)、復職或賠償金。
    若涉及歧視,額外支付精神損害賠償。

    僱主不得因外傭懷孕而解僱,否則將面臨法律風險。正確做法是履行產假責任,並透過合法途徑解決工作安排問題。如需進一步協助,建議聯絡香港勞工處(熱線:2717 1771)或尋求法律諮詢。

  13. 男性外傭有陪產假嗎?

    如果男性外傭已受僱至少 40 週,他可就其配偶/伴侶每次分娩享有 5天侍產假;
    為初生嬰兒的父親2或有嬰兒即將出生;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及
    已按法例的規定通知僱主。

  14. 男性外傭侍產假薪酬

    男性僱員如符合下列條件,便可享有侍產假薪酬:
    在緊接放取侍產假的日子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40 個星期;及
    在以下日期前,向僱主提供所需文件(以較早者為準):
    (i) 在放取首天侍產假後的 12 個月內;或
    (ii) 如僱員已停止受僱,則須於停止受僱後 6 個月內。
    侍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放取侍產假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
    工資的五分之四。如僱員連續多於一天放侍產假,則侍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
    於僱員在首天侍產假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如僱員的
    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其他問題

其他問題

其他問題

  1. 僱在在使用職業介紹所的就業服務時,應注意甚麼?

    僱在使用職業介紹所的就業服務時,你應:
    確定職業介紹所持有勞工處發出的有效牌照;
    在收取第一個月工資後才支付訂明佣金,並確保佣金不超過你第一個月工資的百分之十;
    於付款後要求職業介紹所簽發收據;
    保留你的「標準僱傭合約」正本;及
    保管你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
    你不應:
    支付任何訂明佣金以外的開支或費用;
    在職業介紹所要求下,向財務公司借貸付款給職業介紹所;及
    在不明白或不肯定的情況下,簽署任何文件、協議或合約。
    如欲了解更多資訊,請瀏覽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

  2. 外傭可否在香港申請轉換僱主?

    一般而言,外傭在香港工作,應盡量完成為期兩年的僱傭合約。外傭如欲申請轉換僱主,必須先返回原居地,並重新向入境處申請工作簽證。在特殊情況下,如原僱主因外調、移民、逝世或經濟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約,或有證據顯示外傭遭受苛待或剝削,外傭方可在香港申請轉換僱主,而無須先返回原居地。

    若外傭涉嫌濫用提前終止合約轉換僱主的安排,他/她的工作簽證申請可能會被拒絕,而相關紀錄亦會作為政府日後考慮他/她將來工作簽證申請的因素之一。

  3. 外傭可否於合約屆滿或終止後留在香港?

    一般來說,外傭須在完成合約後離開香港,或終止合約後2個星期內離開香港,兩者以較早日期為準。如果外傭在逗留限期屆滿當日或之前沒有離開香港,他/她將會觸犯違反逗留條件的罪行,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2 年,外傭服刑後會被遣送離境,被遣送離境後,將不再獲准來港擔任家庭傭工。如對逗留條件有任何疑問,請向入境事務處(電話:2824 6111;電郵:enquiry@immd.gov.hk)查詢。

  4. 僱主是否必須為外傭購買僱員補償保險?

    是。僱主必須為其外傭購買僱員補償保險(俗稱「勞保」),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如僱主不依法購買勞保,即屬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此外,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9(a)條的規定,僱主須在外傭在香港受僱期間提供免費醫療,包括診症費用、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為免僱主在外傭受傷或生病時因須負擔其醫療費用而失去預算,我們鼓勵僱主為外傭投購同時包含醫療保險和勞保的外傭綜合保險。保險市場提供各種為外傭而設的綜合保險產品,僱主可按需要選擇合適的保險計劃。

  5. 僱主應以甚麼方式向外傭支付工資?

    可以支票或銀行轉帳方式向外傭支付工資,或應外傭要求以現金支付。你應向外傭提供工資支付收據,並向外傭清楚解釋工資計算方式;以及要求外傭在收據上簽署確認收到有關款項,並妥善保存。

  6. 僱主可否於家中安裝閉路電視監察外傭的工作表現?

    一些僱主考慮到家居安全及照顧家人的需要,會於家中安裝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如你決定安裝監控系統,應在進行第一次監察活動前,以開放的態度清楚告知外傭屋內裝有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注意監控系統不可拍攝外傭在廁所、浴室及工作後休息的私人空間內的活動。

    僱主應參閱個人資料私隠專員公署出版的「僱主監察僱員工作活動須知:家傭僱主應注意的事項」了解相關守則。如監察活動於外傭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僱主有機會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7. 僱主在指派外傭的外傭清潔外窗時,應注意甚麼?

    「標準僱傭合約」包括一項清潔外窗的條款,保障外傭職業安全。該條款訂明,當僱主要求外傭清潔窗戶向外的一面,而該窗戶並非位處地面、毗鄰可合理地供外傭安全工作的露台或走廊,則必須符合以下安全措施,外傭方可清潔外窗:

    被清潔的窗戶須已安裝窗花,而該窗花須鎖上或被固定,以防止窗花被開啟;及
    外傭除了手臂外,身體其他部分不得伸出窗外。

  8. 政府有否為外傭提供照顧長者或殘疾人士的培訓課程?

    為加強外傭照顧體弱長者的技巧,社會福利署(社署)由2018年起推行「外傭護老培訓試驗計劃」,與非政府機構轄下的長者地區中心合作,於全港18區為外傭提供免費培訓。

    另外,社署亦於2023年10月起推行「外傭照顧殘疾人士培訓試驗計劃」,委託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為外傭提供免費培訓,提升外傭對照顧殘疾人士的知識和技巧。有興趣的僱主和外傭,可直接聯絡推行試驗計劃的長者地區中心ou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查詢課程舉行日期和報名。

  9. 可否吩咐外傭執行駕駛職務?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外傭從事的家務工作並不包括駕駛車輛。此外,外傭的工作簽證亦訂明外傭不得從事駕駛工作,作為逗留條件之一。

    如僱主有需要要求外傭從事家務工作所附帶或產生的駕駛工作,須向入境處處長申請特別許可。有關申請特別許可的查詢,請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10. 需要外傭在法定假日期間工作,可否以額外補薪代替發放法定假日?

    《僱傭條例》禁止僱主以款項代替向僱員發放法定假日(即所謂「買假」)。如僱主要求外傭於法定假日工作,須預先給予外傭最少48小時的通知,及在原定假日之前或之後60天內,為外傭安排另定假日。因此,僱主應為在農曆年3天法定假日工作的外傭安排他/她在其他日子連續或分開休假3天。
    Cliquez ici以瞭解更多法定假日的資料。

  11. 外傭借錢後無法償還貸款,令僱主受到財務機構的滋擾,僱主應怎麼辦?

    勞工處一直循不同渠道呼籲外傭審慎理財,避免借貸。作為僱主,你可以下列方式協助外傭管理他/她的財務:
    鼓勵外傭培養儲蓄習慣及妥善理財,避免過度借貸。例如你可鼓勵外傭每月將部分工資存入銀行;
    在外傭願意披露的情況下,以非批判的態度主動了解他/她的財政狀況,例如每月匯款予家人的金額、是否有儲蓄習慣及有否簽署任何借貸協議等。每月支付工資時,或許是與外傭討論財務事宜的合適時機;及
    如外傭向你表示有意借貸,你可坦誠及耐心地與他/她傾談,討論貸款的用途、利率,以及他/她的還款能力等,並適當地提供意見。以下是外傭在申請借貸時應注意的事項:
    小心衡量借貸的利弊,並考慮向財務機構借貸以外的其他選擇;
    必須選擇持牌放債人,並只應在完全明白及同意借貸條款的情況下,才可簽署有關借貸協議;及
    留意《放債人條例》的規定,以保障個人權益。
    若欠債的外傭已離職,你可以通知財務機構你與外傭已終止僱傭關係。如財務機構令你的家庭受到滋擾,你可考慮報警求助。

  12. 當僱傭合約屆滿或終止時,僱主是否須要向外傭支付他/她返回原居地的費用?可否以現金代替機票?

    是。根據「標準僱傭合約」,你須負責外傭於合約屆滿或終止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本處建議你可向外傭提供一張內含免費基本行李託運的機票,而非等同機票價值的現金,以減少外傭在收取旅費後逾期逗留香港,或只出境到鄰近地區而非返回原居地的情況。
    另外,在購買機票前,你可先與外傭確認他/她的離港安排(如離港日期及目的地等),以便雙方有足夠及合理的時間處理有關合約屆滿或終止的事宜。

  13. 如外傭失蹤,僱主應怎麼辦?

    如你的外傭失蹤,你可考慮向警方報案,並通知其國家的駐港領事館及/或相關職業介紹所。如外傭在沒有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的情況下離職,你應通知入境事務處(查詢電話:2824 6111;電郵:enquiry@immd.gov.hk)該僱傭合約已被外傭單方面終止。

  14. Aide domestique étrangère最低工資為多少?

    現時的「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4,990,適用於所有在2024年9月28日或以後簽訂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絕不可以擅自或與外傭私下協議,給予較低工資率。

  15. 是否需要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及住宿?

    僱主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或給予外傭膳食津貼,現時的規定膳食津貼額為每月1,236 元。

    此外,外傭在港受僱期間必須在合約內訂明的僱主住址工作和居住。「留宿規定」適用於整個受僱期間,包括外傭在香港放取休息日、法定假日和有薪年假期間。僱主須為外傭免費提供合適、有合理私隱和設有傢具的居所。

  16. 僱主是否需要為外傭提供免費醫療?

    如外傭在受僱期間(但不包括外傭出於自願及基於個人理由離開香港期間)生病或受傷,無論是否因受僱而引致,僱主須提供免費醫療,包括診症費用、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

    外傭須接受由僱主提供的任何註冊醫生的診治服務。除勞保外,僱主應考慮為外傭投購醫療保險,以減低因外傭醫療費用而引致的負擔。

  17. 外傭患長期疾病,可否解僱?

    如果僱主只是以上述理由而解僱閣下,便可能會違反法例。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僱主先要確定僱員是否能夠履行工作的固有要求.
     
    如果病情嚴重到令外傭不能履行工作的固有要求,僱主便可解僱外傭。但在此之前,僱主有責任在他 / 她不致承受不合情理的困難下,提供特殊服務或設施,以幫助外傭履行有關工作的固有要求。
     
    勞資雙方亦應了解《僱傭條例》內有關病假的條文,欲知詳情,可參閱勞資糾紛題目內 關於病假的內容.

  18. 外傭患癌可以解僱嗎?

    同以上一樣,如果僱主只是以上述理由而解僱閣下,便可能會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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