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关闭此搜索框。

注册放盘

搜索
关闭此搜索框。

于文凤败诉支付8,000万分红案讼费裁决详析

于文鳳

【司法风暴】缠讼逾十载的情侣金钱纠葛,终在高等法院再掀波澜。影坛巨星周星驰与前女友于文凤就天价分红协议对簿公堂,继去年底于氏追讨8,000万港元败诉后,双方针对讼费命令的角力于本月3日再获裁决。这份长达32页的判词不仅厘清数百万讼费分担,更揭露司法程序中的攻防秘辛。

案件脉络:从豪宅承诺到法庭对决

这场横跨12年的法律战始于2010年情变。于文凤主张自2002年起以「投资顾问」身份协助周星驰管理资产,重点项目包括:

  1. 山顶普乐道「天比高」豪宅重建(现估值逾20亿)
  2. 大埔比华利山3幢独立屋
  3. 多项基金投资组合

关键争议在2002年圣诞夜对话──于指周口头承诺给予投资利润10%作报酬,而周反驳此乃「恋爱中的情话」,强调双方从未签署正式协议。高院去年裁定该口头协议欠缺法律效力,主要基于三项铁证:
● 商业惯例:10%分红却零风险不合常理
● 证据矛盾:于自称专业投资却无书面纪录
● 关系本质:财务往来混杂私人馈赠

周星馳
周星驰

千万讼费战:大状费用成焦点

在主要败诉后,于文凤需承担周星驰的诉讼开支,但双方就「合理讼费」范围展开次轮交锋。根据最新判决书披露,争议集中在三大范畴:

【大律师费用】
● 周方动用御用大律师文本立(现为高等法院法官)及资深大状何沛谦
● 于方原反对「双大状」配置属过度防御
● 关键转折:于突然放弃争议此项,法官遂批准全数认列

证据准备费

● 周方申索「中间人笔记」调取费用获准
→ 法官认定:虽未传召证人,但文件与案情相关
● 「天比高」物业估价费遭驳回
→ 裁决理由:周迟至审讯才放弃争议估值,属无谓开支

程序争议费

● 于方成功剔除周要求「加重赔偿」相关费用
● 周方获准追讨延期开审的额外成本

据业内人士估算,本案累积讼费恐逾2,000万港元,其中大律师团队时薪可达3万元,单次审前会议费用即相当于中产家庭月入。

司法见解:情话与契约的楚河汉界

主审法官高浩文在判词中重申合约法原则,强调「法庭不是爱情公证处」。针对关键的2002年圣诞承诺,判决建立三层分析法:

  1. 意思表示测试
    - 需证明双方具「建立法律关系意图」
    - 周当时说「以后赚到钱都分俾你」时是否严肃?
  2. 对价关系检验
    - 于主张的投资建议是否构成有效对价?
    - 法官指出多项服务属「女友本分」范畴
  3. 商业合理性评估
    - 无风险分红违反「风险回报正比」原则
    - 于未能证明其贡献达8,000万价值

值得关注的是,判词特别引用英国权威案例Balfour v Balfour(1919),确立「家庭协议推定无约束力」原则。此举为日后情侣财务纠纷立下重要判例。

周星馳
周星驰

从法庭文件可窥见双方举证策略的精妙较量:

● 周方杀手锏
- 出示2003-2010年间多笔「赠款」纪录(共逾2,000万)
- 传召周家司机作证「于小姐从未到工地视察」
- 专家证人分析投资决策实由周主导

● 于方突袭战
- 呈交周亲笔写的「谢谢妳帮我赚钱」字条
- 找来前助理证明「周称于为合伙人」
- 试图将比华利山交易与「天比高」捆绑计算

其中最戏剧性的一幕,是周星驰亲自出庭时,被于方律师逼问:「你说过要养她一辈子,这不算承诺吗?」周冷静回应:「那是男人在床上的话。」此语引发旁听席骚动,更成为媒体头条。

案件编号:HCA1243

延伸阅读:

比较清单

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