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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申请者优先配屋计划

長者申請者優先配屋計劃
長者申請者優先配屋計劃

「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

单身长者可参加「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两位或以上长者,可一同参加「共享颐年」优先配屋计划。申请者除须符合公屋申请的基本申请资格外,亦必须年满58岁,在配屋时则必须年满60岁。

符合资格的申请,通常会比一般家庭申请较早获得处理。

申请者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员,转为相关优先配屋计划的家庭申请,而毋须另行重新登记,并会继续沿用旧有的申请编号。申请者原先以单身人士资格轮候的时间,会以半数计算入其家庭申请内,但以三年为限。经调整轮候时间后,有关申请会被编订一个等同于一般申请的登记日期(即相应登记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日后编配及执行公屋申请政策的依据。

公共租住房屋申请须知[HD274]及须注意事项[RCSU2-018-1C](PDF 格式)

请按下列连结查阅详情
地址:  九龙横头磡南道3号第四层平台
电话: 2794 5134
电邮: hkha@housingauthority.gov.hk
网址: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flat-application/application-guide/elderly-persons/index.html

「共享颐年」优先配屋计划

两位或以上的年满58岁人士(包括非亲属关系的成员)除符合公屋申请的基本申请资格外,若同意共住一个单位,即可申请。申请表内的所有人士必须年满58岁,在配屋时均年满60岁。

符合资格的申请,通常会比一般家庭申请较早获得处理。

请按下列连结查阅详情:

公共租住房屋申请须知[HD274]及须注意事项[RCSU2-018-1C](PDF 格式) 

「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

为鼓励较年青的家庭照顾年长父母或亲属,促进家庭和谐共融,我们已将「家有长者优先配屋计划」和「新市乐天伦优先配屋计划」合并为「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

此计划为家有长者的公屋申请者提供优先编配单位的机会。合资格家庭可视乎地区的选择和适合家庭情况的单位数目,自行选择共住一单位或分别入住两个就近的单位。

符合资格的申请,会比一般家庭申请提早六个月获得处理。因此,该申请会获发一个相等于六个月的相应登记日期。

请按下列连结查阅详情:
公共租住房屋申请须知[HD274]及须注意事项[RCSU2-018-1C](PDF 格式)

房屋署长者公屋申请「一站式服务」公告

为优化长者公屋申请流程,避免高龄申请者多次往返办事处,房屋署现推行「长者专属一站式登记及审查服务」。符合「高龄单身人士」或「共享颐年」优先配屋计划资格之申请人,可透过单次临柜办理以下程序:

✓ 公屋申请登记
✓ 资格审查面试

◆ 申请条件与应备文件◆
[申请资格]

  • 年满58岁且符合优先配屋计划长者资格
  • 申请类型:高龄单身人士/共享颐年组合

[必备文件清单]
❶ 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影本)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 关系证明(户籍誊本、出生证明等)
▸ 婚姻状况证明

❷ 财务证明文件(正本+影本)
▸ 最新银行帐户明细(显示申请前一日结余)
▸ 投资型保单现金价值证明
▸ 过去12个月红利/利息收入明细
▸ 其他《申请须知》指定资产证明

❸ 居住证明
▸ 现居地址有效证明文件

◆ 服务流程◆

  1. 备齐文件亲临房委会客务中心
  2. 同步完成「登记+面试」双程序
  3. 审核通过后进入编配候补名单
  4. 依序配屋(视公屋资源供应状况)

★ 审核通过者将获优先编配资格,申请进度可透过以下管道查询:
☎ 房委会服务专线:2712 2712
☎ 长者申请咨询专线:2794 5134(办公时间)

▍服务亮点说明

  1. 单次办结制:避免重复往返耗时费力
  2. 专属通道服务:缩短现场等候时间
  3. 跨部门协同审查:加速文件验证流程
  4. 进度主动通知:重要节点简讯提醒

注:建议申请前详阅《公共租住房屋申请指南》,并可至官网下载申请表格预先填写,以提升办理效率。

长者住屋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所建的「长者住屋」最初是为单身长者申请人而设,至九十年代末期开始,由于公共租住房屋申请人偏好独立单位,故「长者住屋」的空置率一直高企。因此,房委会在2000年通过停止兴建「长者住屋」,并在2001年全面放宽入住「长者住屋」的年龄限制,以期把空置的「长者住屋」尽量租出。其后,有见这类院舍式住所的需求逐渐缩减,房委会遂于2006年起实施逐步转型计划,把空置率偏高的一型设计「长者住屋」改建作其他用途。为便利改建过程,自2009年起房委会已停止编配一型设计「长者住屋」单位。

现时,房屋委员会已没有提供只供长者入住的特别住屋单位。然而,若长者需要入住设有提供院舍式及当值舍监服务住屋,他们可以考虑入住二型及三型设计的「长者住屋」单位。

 一型
(利用住宅大厦
低层的标准单位
改建而成)
二型
(建于商场平台或 
停车场上)
三型
(设于小单位
大厦的低层)
设计院舍式
人数1人,2人1人1人,2人
厨房公用
浴室公用独立
休息室 / 饭厅公用
设施
舍监服务***
家居安全警报系统 
(平安钟)
***
消防花洒系统***
烟雾 / 热力感应系统***
紧急广播系统 * 
特大的
轻触式电灯开关
 **
位置较高的
电源插座
 **
防滑地砖***
推杆式冷热水龙头 **
洗衣房 **
晾衣架*
室外晾衣架
 *
室内晾衣架
公共走廊设有扶手***
每层均设有
伤残人士
专用厕所
 **
共用设施休息室、厨房及
饭厅
包括中央大堂、
活动室、阳台、
休息室、厨房及
饭厅
包括休息室、
厨房及饭厅

* = 有该项设施

小型独立单位

 新和谐式附翼大厦和谐式大厦小单位大厦
设计住宅式
人数1人至2人,
2人至3人
1人至2人1人至2人、
2人至3人及
轮椅使用者
厨房独立
浴室独立
设施
特大的轻触式电灯开关* *
位置较高的电源插座* *
防滑地砖***
推杆式冷热水龙头* *
高度较低的灶台和洗涤盆* *
晾衣架   
室外***
室内***
消防花洒系统  *
烟雾 / 热力感应系统  *
公共走廊设有扶手* *

* = 有该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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